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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加快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进度,确保今年年底前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完工,近日,省财政厅下达2010年度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6.22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17亿元,省级补助资金5.05亿元,专项用于全省中小学不达抗震标准学校的维修改造。
省财政厅要求:各市、县(区)要根据《关于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各市上报的工程规划,尽快落实分担资金。同时,坚决杜绝截留、滞留、挤占、挪用、浪费专项资金的行为,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偿还债务。省有关部门将适时对各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或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安全工程资金、造成校舍安全事故的,将严厉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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