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县城关初级中学校章程
(2018年3月28日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序 言
保德县城关初级中学校位于县城陈家塔区,创办于1972年,是一所具有40多年历史的县直属初中学校。学校占地面积9.3亩,总建筑面积4636平方米。有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体育器材室、音体美等专用教室。现有教职工100人(其中专任教师99人),教师达标率100%。学校现有教学班18个,在校学生915人。
学校设有校委会、党支部、教导处、政教处、教研室、团委、办公室、总务处等职能机构。学校招生对象为学区内适龄学生。建校以来,学校一直坚持“教书育人、全面发展”的办学宗旨和“与时俱进,求实创新”的发展理念,狠抓教育教学质量,大胆进行教育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创建校园文化,摸索出一条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蓬勃发展之路。为高一级学校培养并输送了一大批合格的人才,成长起了一批批教育骨干,也从教师中走出了一大批素质高、能力强的科、局级干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与地址
学校中文全称为保德县城关初级中学学校 。地址:保德县东关镇陈家塔管区,邮政编码为036600.
第三条 学校情况与隶属关系
本校由保德县教育科技局主办,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校是一所承担初中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
第四条 招生对象与规模
学校面向学区内招生,招生对象为区域内适龄学生,招生规模以保德县教育科技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
第五条 学校的办学宗旨与使命
学校办学宗旨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全面加个性发展的优秀公民,使学生学会合作、学会健体、快乐成长。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为学生营造适合学生发展的环境,着眼于学生终身发展,培养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 学校发展目标
一、学校办学目标
学校发展目标为:坚持“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事业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学生发展为本,充分挖掘每位师生的潜能,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和独立个性的受社会认可的现代合格公民。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一所提供均衡、优质教育服务的学校,一所既保留了优良传统又具有现代学校制度特征的学校,一所保德人民满意的老牌学校。
二、教师发展目标
教师发展目标为:以“内涵求发展,机制求创新,师资求提高”为目标,向课改要质量,向课改要发展,确立正确的教育观、教学观、学生观和质量观;以教研训一体化为目标,加强教研组建设;以校本培训为基本途径,培养一支结构合理,创新型、学习型、科研型的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
三、学生培养目标
学生培养目标为:通过加强学生公民素养的培养,引导学生“存善心”、“行善事”、“说好话”、“做好人”,把学生培养成具有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具有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常识、社会知识;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会合理锻炼,养护身体的方法;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广泛的兴趣和审美情趣;“学会生存、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创新”的人。
第七条 文化精神与办学特色
(一)校训:崇文 修身 弘毅 致远
(二)“三风”
1、校风:明理 尚善 争先 有责
2、教风:严谨 仁爱 精细 持恒
3、学风:守纪 静心 博学 善思
(三)办学追求:爱的教育
(四)办学理念:以德为先 育人为本 因材施教 创新发展
第八条 学校标识
校 刊
校报刊名为“朝阳”,每月俩期。编委由校领导、教师、学生按比例组成。
校 徽
校徽设计:
校徽设计说明
一、整体呈圆形,左侧12层书摞叠成“C”形,书脊橙色,书侧黄色}中间梅花状5冠大树,深绿色,树干、根赭色,树冠中间双手托幼芽,双手橙色,幼芽黄色;圆周上围校名“保德县城关初级中学”,红色,下围校名首字母“BDXCHGCHJZHX”深蓝色;背景为蓝色。
二、整体呈圆形,象征着圆满,象征着保德县城关初级中学的全体师生一次次的走向成功!
三、书摞叠成“C”形,“C”是城关初级中学首字母,是保德县城关初级中学的象征!书,是文化,是教育,是一所学校的立足之本。摞叠成12层,暗合一年四季的12个月,预示着我们城关初级中学的全体教育工作者为了祖国的教育事业,一年四季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含辛茹苦的扑在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岗位上。
“C”形书摞,如帆,与蓝色背景相映成趣,宛如一艘帆船正在扬帆远航,象征着我们城关初级中学在祖国的教育事业上扬帆远航,预示着我们城关初级中学必将一帆风顺,必将为保德县教育事业创造一个又一个的中考辉煌l
蓝色背景下一本本厚重的书磊叠在一起,更彰显出一种教学理念——一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勤学”为育人之本。
“c”形书撮,如石,如阶梯。如石,是人生的奠基石;如阶梯,是人类文明智慧的阶梯,引颁我们乃至整个人类走向文明l
四、梅花状5冠大树,“梅花状”,美好的象征,“5冠”暗合“五星红旗”中的“五”字,那这颗粗壮挺拔的参天大树岂不就是寓指祖国的栋梁之才吗i“深绿色”,象征着祖国繁荣富强,象征着祖国无限的生机和活力。
“双手相托”呵护状,寓指教化,培育,“幼芽”,象征着“新生”,是祖国的希望l“双手相托呵护幼芽”设计于5冠树冠中央,寓指学校乃人生成长的摇篮,将为祖国培育出一批又一批的栋梁之才。
树干、根为赭色,坚实,苍劲,挺拔,是祖国的栋粱。
五、蓝色背景,寓指我们伟大祖国的民族复兴之梦,也是我们城关初中的奋斗目标,我们一定要为祖国的伟大民族复兴之梦奋斗终身!
整体色彩搭配显庄重,典雅,和谐,奋进且有活力!
校 旗
校 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
第九条 校长负责制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主持学校全面工作,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德育、后勤等具体工作。
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工会组织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第十条 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指示;
(二)组织制定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提议副校长人选,聘任中层干部和教职工,维护学校秩序;
(四)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五)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六)负责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专业发展,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七)负责规定范围内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八)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九)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充分发挥民主,发挥教职工积极性;
(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关系,创造良好育人环境。
第十一条 校务会议
学校重大问题由校务会议决策。校务会议成员为正副校长、党支部正副书记,会议由校长主持。重大问题决策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会前个别酝酿,会上充分讨论,民主集中,由校务会议决定。
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
确定议题,列入议程。需要列入校务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由校长听取各方意见后提出,与党组织负责人共同商议确定。
调查研究,形成方案。对确定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校长与党组织负责人充分酝酿,形成共识和主导性意见。存在严重分歧的,暂不提交会议讨论。
会议讨论,形成决议。学校重大问题在校务会上充分讨论,形成决议。如意见不能达成基本一致或有严重分歧,应暂缓决策。
明确分工,组织实施。凡经校务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由校长明确分工,负责实施。党组织保证监督实施,工会积极配合支持实施。
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提交教代会讨论。根据管理权限,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重大问题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 校务委员会
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建立由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的校务委员会,参与制定、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党团组织
中共保德县城关初级中学党支部,隶属中共保德县教育科技局综合党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共有党员10名。学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科学、和谐、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学校共青团在党支部领导下,以共产主义精神教育青年学生,帮助他们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自己,引导他们在学习、生活、实践中,锻炼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第十四条 工会与教代会制度
学校建立工会组织,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内部管理机构
学校内设机构教导处、政教处、办公室、团支部、办公室、后勤处六个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团结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第十六条 教育教学管理
一)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二) 学校建立健全教研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三) 学校坚持全员德育原则,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
学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积极引导学生正确行使、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自觉履行相应义务,增强社会责任感。
学校认真贯彻实施《国旗法》,严格执行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和国旗下讲话制度,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学校加强法制教育,强化学生知法、明法、守法、护法意识和行为。
学校建立(利用)德育、科普、法制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动。
四) 加强特色班集体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的作用。班主任要完善班级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激发群体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营造班级育人环境,使班集体逐渐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及公认的行为准则,推进班级文化建设。
五)学校应体现通过社团活动挖掘学生特长、锻炼学生才能、培养公民意识、提升学生素质等宗旨。学生社团要让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空间,它应该是课堂教学的延展和深化,通过社团活动真正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个性特长。
六) 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
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
七) 学校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教学组织形式为单式教学。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设置课程。坚持各项教学常规制度,加强教学管理。严格按各科教学规范和学校其他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学活动。着重抓好教学设计和集体备课,建立教师业务档案。
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制度。学生期末学习成绩评定,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结合。不按考试成绩、学生名次作为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唯一标准。加强教材教辅资料管理,严格禁止学生整班订阅教辅材料,倡导教师分层设计校本作业。作业布置要求做到精选和点评。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节假日、课余时间不组织集体补课或上课。严格控制测验次数,每学期末进行统一监测。完善监测的内容、方法。
八) 学校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以数学组“课堂学教结构”研究成果为支撑,通过示范课和讲座的形式,让教师们从理性的高度认识课改、参与课改、研究课改。明确课改要求,并灵活运用课改理念,积极主动地改造我们的传统课堂,积极探索适合本学科的课堂改革策略,打造更加高效精彩的课堂。通过“教”的文化使教师成为课程的开发者和创新者,建立自己的教育思想,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通过“学”的文化,强调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选择性,通过课程实施使学生作为现代人的文化程度和作为信息社会成员的文化含量获得自我提高,从而促进学生和谐发展,打造“智慧”校园。
九) 学校严格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按规定开设体育与健康课程,组织开展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合理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使学生掌握科学锻炼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有效方法,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学校根据《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和《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估办法》的规定,每年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以及组织学校体育工作自评,及时改进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十) 学校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和健全学校卫生保健制度,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开展学生卫生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生活和卫生习惯,控制近视率,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在校园内实施禁烟。学校定期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师生健康档案。
学校建立医务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十一) 学校劳动教育以劳动课、综合实践课、技能课、志愿服务、社区服务等形式进行。从学生实际情况、身心健康出发合理安排劳动项目。
十二) 学校大力提倡电脑、网络、电视、录像等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运用,建立校园网和教学资源库,大力推进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的互动方式的变革,以信息技术为纽带,科学管理学校,规范制度建设、科组建设、创新教研模式、引导教师实践、深化反思机制,从而促进学校及教师教学行为、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
十三) 学校在每年五一前后、新年前后举行艺术节,调动广大同学积极投身到文化艺术节活动中。通过学校艺术节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文化氛围,力求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四) 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教育教学的监督管理;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督导或委托其他部门、人员对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评估。
第十七条 信息公开
学校依法实行信息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十八条 校内维权
学校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等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机构,明确申诉处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
第十九条 管理监督
学校依法接受教育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学生
第二十条 学生入学
凡被学校录取或转入学校学习的受教育者即取得学校学籍,为学校学生。
第二十一条 学生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二条 学生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养成良好品行;
(二)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三)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四)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三条 学籍管理
学校按照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生学籍档案,依法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依法对学生给予奖励和处分。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二十四条 学生评价
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二十五条 学生资助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给予资助。
第四章 教职工
第二十六条 教职工组成
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
第二十七条 人事制度
(一)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
(二)临时工按照学校与临时工签订合同执行。
第二十八条 教职工考核
学校依法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每年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者解聘、奖励或者处分的依据。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培训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
第二十九条 教职工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条 教职工义务
学校教职工除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践行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一条 教职工待遇
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五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三十二条 育人体系
(一)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二)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三)学校建立或者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第三十三条 家长委员会
(一)学校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经班主任推荐,组织家长选举组成家长委员会。
(二)学校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家长委员会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联系等职责。
第三十四条 社区参与
(一)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二)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第三十五条 校友会
学校建立校友会组织,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等作用,增强凝聚力,促进学校发展。
第三十六条 校际交流
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合作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第六章 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
第三十七条 开办资金与金费来源
学校经费来源为全额财政拨款。
第三十八条 资产保护
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设置固定资产账薄和实物清册,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固定资产调入和调出及资产处置手续,做到账实相符。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损坏,依法依规严格追究侵权者责任。
第三十九条 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二)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
第四十条 学校收费
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和经费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一条 社会捐赠
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制度体系建设
(一)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
(二)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应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四十三条 法制统一原则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以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政策为准。
第四十四条 章程修订程序
本章程的修订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会议通过,报保德县教育文化科技局局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五条 章程解释
本章程由学校校务会负责解释。
保德县城关初级中学学校章程